赵某9.9岁:9旬老人去世后被发现已与保姆结婚,房产被过给保姆儿子,九旬老人去世后被发现已与保姆结婚,房产被过给保姆儿子,养女起诉要求判定婚姻无效能成功吗?
2020年赵某为88岁的养父介绍了一位住家保姆全权照顾老人的生活。2021年养父在没有告知赵某的情况下与年龄相差38岁的保姆结婚。2022年6月赵某得知养父突然去世,赵某回家办理丧事却联系不上保姆。她从警方得知养父和保姆已经结婚的事实,而养父的房产也已经过户给了保姆的儿子。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可能过程有点曲折,建议您先收藏,希望能够给您。
还有各位老人们一个提醒,赵某想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8岁以养女的身份过继到了现在的养父母一家。今年65岁的她一边要带孙女一边要照顾养父母。她曾经把养父母送到养老院,但是在一次排插失火事故以后她还是放不下心老人。于是这才雇请了一位住家保姆去照顾养父。
这一年过去她觉得保姆照顾的还不错,但因为疫情的原因也很少回家去看望养父。在养母去世以后家里就只剩下养父和保姆两个人,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2022年赵某在得知养父去世以后回家乡帮养父办理火化,可是火化单上写的却是保姆儿子的名字,然后才发现两人已经结婚的事实。从8岁开始陪伴长大的养父为什么在89岁结婚的时候却没有告诉自己?赵某没有想到自己却成了一个局外人。
赵某发现保姆不但拿走了房子还有丧葬费等3.9万元。这个保姆她是怎么绕开自己继承养仪遗产的?原来养父在养母去世两个多月以后向公证处开具了一份公证书。内容大概是养父和养母婚后未曾生育子女同时未收养子女。所以养母一旦去世房子就应当全部由养父一人继承。那也意味着养父一旦去世就应当由养父的新的合法妻子来继承全部财产了。
赵某认为养父可能受到了保姆的操控,于是她要求公证处撤销公证书。
同时今年9月份,她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民政局在办理保姆与养父结婚手续时存在瑕疵,进而判定两人的婚姻无效。
当地民政局认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相关规定:居民出具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就可以登记。保姆与老人在办理婚姻登记的时候提供了上述材料,因此民政局认为要求撤销两人婚姻登记,没有事实和法定理由。
而赵某认为保姆存在骗婚行为,严重违背人伦情理以及公序良俗。目前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但是还没有宣判。我个人的疑问是,90岁的老人当时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真的是神志清醒吗?如果神志不清和保姆结婚,就不一定是老人真实的意愿。
那结婚证又哪里来的合法性呢?如果不是老人真实的意愿,那保姆就涉嫌骗婚。还有老人虽然90岁了,但他真的是自然死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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