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宴上给了女方10万彩礼,立字据结婚一年后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第二天婚房里他们发生了关系,准丈母娘找我儿子谈论并录音,要求必须加名并补上剩下10万彩礼。结果因未及时办到,到了第4天女方报了强奸案。”
8月18日,山西大同阳高县的甄女士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她27岁的儿子已被拘105天,案件由检察院起诉到法院,下周将开庭审理。
江湖评点:在这个案件中,我们认为女方的诉讼要求并不合理。根据描述,男方在订婚宴上已经给了女方10万彩礼,并且答应并且书面承诺在结婚后在婚房房产证上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在这样的情况下男女发生了性行为。
女方的谈论并录音行为显然是在故意寻找理由来维权或者敲诈男方。更进一步地,女方还报了虚假的强奸案。这种行为是对法律的滥用以及对男方人身自由的侵犯。
婚姻是一种基于相互尊重和信任的关系,女方的行为违背了这种基本原则。 我认为法院应当对这起案件进行公正审理,严格根据法律进行判断。女方所提出的要求缺乏合法和合理性,而且还涉嫌敲诈和伪造案件。
男方应该得到公正的对待和保护。
一句话:仙女别惹,发现是仙女及早断开止损,也是天大的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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