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做的真是太不地道了, 女子房子两年没住被邻居用衣柜封死。 辽宁朝阳,女子有套房子,两年没住,结果门不见了,被邻居用衣柜直接封死,想进都进不去,女子怀疑里面已经被邻居打通。女子打电话,对方一直不接,派出所也联系不上对方,但建议她和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于女士买的这套房子,和自己平时工作的地方不在一个城市,之前因为疫情,加上孩子还小,她不方便离开太久,房子就一直空置着。
房子这种东西,别人又搬不走,只要关好水电就出不了什么大事,她就一直没来看。
今年好容易有了时间,她抽空回来了一趟,结果一出电梯,她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怎么自己家门都找不到了,门口只有一整面的衣柜,整个电梯间的地面还被邻居铺上了地毯,墙上还贴了一张福字,俨然成了邻居家的一个房间。
于女士看到这种情况,自然要联系邻居。她好容易找到邻居的电话,打过去对方却不接,于是她只好报了警。警察在楼下看了看,发现整栋楼的电费单子都放在楼下,邻居家的已经拿走了,可以判断邻居平时就是住在这里的。
于女士判断,楼梯间里邻居装了监控,对方肯定是从监控里发现于女士回来了,所以才故意不接的。
派出所让于女士起诉后,于女士也犯了难,对方的电话打不通,也不知道电话对不对,再说对方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都不知道,起诉法院受理不受理啊?
再说了,她还怀疑房子里面已经被邻居打通的,这可不是法院起诉能解决的啊!
记者跟着也拨打了多次邻居的电话,结果都被挂掉了。
对于这件事,网友们都疯了,纷纷表示:“小区物业呢?社区居委会呢?街道办事处呢?确实,邻居这样干,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搞成这样的。在此之前,难道没有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吗?
还有不少网友认为,公安机关该对邻居的行为进行处理,而不是让于女士自己协商或者起诉。那么,这种观点对吗?
一、公安机关不能对邻居的行为进行处罚吗?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能够进行处理的案件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治安案件,二是刑事案件。
其中,治安案件主要是看邻居的行为是否构成治安违法。刑事案件处理的前提是有证据证明邻居的行为涉嫌犯罪。
而目前能够看到的是,邻居在楼梯间安装了一排衣柜,堵住了于女士进出的门。这种行为当然可恶,但是最主要的是侵犯了于女士的相邻权,是否构成治安违法是存在争议的。
而单纯用衣柜堵住了于女士家的门,肯定还达不到犯罪的程度。至于于女士怀疑的房子里面已经被邻居打通,现在只是怀疑,没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所以警方肯定不能按照刑事案件进行处理。
不过,邻居的行为可能涉嫌一项治安违法,就是他堵住于女士家的门,虽然这个门口不是于女士的个人财物,但也属于公共空间,邻居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任意占用公私财物,扰乱公共秩序。
那样的话,邻居的行为就会构成治安违法,警方可以对他处以拘留、罚款的处罚。
不过,之前其他各地类似占用楼梯间行为,没有警方按照寻衅滋事进行处罚的先例。但是,别人也没做到这么绝,直接把人家的门都堵死了的。
所以,警方还是可以考虑一下寻衅滋事是否适用于邻居这种行为的。
二、邻居的行为没人可以管吗?
那么,如果警方不能按照寻衅滋事追究邻居的责任,就没人可以管他了吗?
当然不是。
首先,邻居将于女士家的门堵上,显然属于堵塞了消防通道。
《消防法》第六十条特别规定,个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消防部门是可以对邻居的行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的。
其次,如果最终证明邻居直接打通了房间内部,占用了于女士的房屋,那可能就涉嫌犯罪了。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里的住宅并非必须有人一直居住,而是只要具备居住条件,主人随时可以入住就属于住宅了。
因此,如果邻居真的打通了于女士的房屋,而于女士的房屋已经进行了装修,那邻居的行为将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面临着刑事处罚。
最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于住宅装修过程中,什么不能做,什么可以做,什么一定要做,也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像邻居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就违反了这个办法的第十二条:“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和设施。”
所以,住建部门也是可以根据这个办法,对邻居进行相应处罚的。
当然,如果于女士愿意,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也没有任何问题。
但这样速度既慢,又不足以惩罚邻居的恶劣行为。于女士不愿意选择这种方式也在情理之中。
你觉得于女士该如何解决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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