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撞翻麻辣烫被烫伤这到底是谁的错,如果这也怨别人那显得有点讹人的感觉了,所以女孩撞翻麻辣烫被烫伤索赔400的消息一下子上了热点了。目前警方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6月17日,湖南长沙李先生在麻辣烫店里用餐时,两小孩打闹与正端着麻辣烫的李先生碰撞。李先生手中的麻辣烫被打翻,五岁女孩右侧颈部被烫伤。李先生说,孩子家长让他负主要责任,要求他赔付医药费四百多元。18日,双方来到派出所请求调解,确认烫伤是因打闹不慎发生碰撞所致。孩子家长认为,女儿的临时监护人虽未尽到监护义务,但李先生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李先生认为,孩子打闹撞到自己意外烫伤,责任不在自己,不愿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警方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想象一下,你在吃麻辣烫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在到处跑,跑到你桌边撞翻了你桌子上的麻辣烫,然后这个麻辣烫烫伤了小女孩自己。
结果人家小女孩母亲,找你索赔400元
然后这个事情闹到警察那里,警察想让你担三成责任。
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办?
这个时候我换我的话,无论如何都坚持刚到底,这压根就跟自己没有任何联系啊。
一个人在路上摔倒了,然后修路的要承担责任吗?
一个人吃饭噎着了,然后做饭的这个人要承担责任吗?
跟自己没责任的事,不要去理!
该保护自己权益的时候,一定要想方设法守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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