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正当防卫,无罪 ,武汉女子为保护儿子连刺丈夫3刀判无罪了。 该女子被丈夫长期家暴,刚做完第三次手术的9岁儿子也被父亲殴打。为了保护儿子丈夫被女子连刺三刀而被紧急送医,法庭正当防卫无罪。
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类的温暖港湾。然而,在一些家庭中,却存在着暴力、虐待、欺凌等现象,让家庭成为了受害者的地狱。面对家庭暴力,受害者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和亲人?法律又会如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近日,湖北武汉的邱某某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她和丈夫张某甲因感情不和、长期遭受家庭暴力而处于分居状态。二人之子张某乙9岁,右耳先天畸形伴听力损害,经三次手术后仍需保护。2020年11月16日,张某甲到邱某某家中,要求复合并索要钱财,遭到拒绝后,便殴打邱某某,并将儿子按在床上,跪压其双腿,用拳击打其臀部致其哭喊挣扎。邱某某为防止张某乙术耳受损,徒手制止无果后,情急中拿起床头的水果刀向张某甲背部连刺三刀。张某甲因伤势过重死亡。邱某某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邱某某是一个冷血的杀人犯,还是一个勇敢的正义者?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经过审理,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邱某某无罪!
法院认为,邱某某为使本人和儿子的人身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自我保护行为,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当我们或者我们的亲友遭受到不法侵害时,我们有权利采取必要的手段制止侵害,保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正当防卫不仅是一种自然法的要求,也是一种法治社会的体现。
法院还认为,邱某某的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因为张某甲是在持续施暴的过程中被刺伤的,邱某某没有其他有效手段制止其暴力行为,也没有主动追击或者报复张某甲。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超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形。防卫过当虽然不是故意犯罪,但也不是完全无过错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院最后认为,邱某某在事发后主动报警,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表现出了悔罪态度。悔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主动向司法机关或者受害人表示悔恨,承认错误,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行为。悔罪是一种积极的心理变化,也是一种有利的社会效果,应当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邱某某无罪。这一判决体现了对正当防卫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对反家暴的立场和态度,对保护弱势群体的关怀和支持。我们赞扬邱某某的勇气和正义,我们敬佩法院的公正和理性,我们期待社会的和谐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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