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鼠为鸭的江西鼠鸭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联合调查组确认那就是老鼠头,而且官方称顶格处罚鼠头鸭脖涉事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吊销涉事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企业和法定代表人顶格处罚。下一步,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南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昌东分局等相关责任单位、涉事企业和责任人,并在全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抓好源头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六月初,某高校学生在食堂就餐时,发现了这个疑似鼠头的鸭脖,随即就发了一个视频,事发后,当地高校则回应称,这个异物就是鸭脖,系正常食物,这位学生已经现场做出说明,对视频内容进行了澄清。
而事发后,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调查,确认该异物就是鸭脖。
万万没想到,广大网友并不买账,而是继续质疑,省有关部门则成立了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最终经过调查确认,这不是鸭脖,而是啮齿类动物老鼠的头部。
目前已经对涉事食堂吊销了食品经营许可,对涉事企业和负责人顶格处罚,对区市场监管局和涉事高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有人说这是指鹿为马,明显就是老鼠,为何成了鸭脖,这背后又有什么玄机?
还有人说,这些高校的食堂都是承包的,好好查查这些食堂承包的时候,是否和学校之间有不正当往来,说不定能查出什么问题。
其实,既然真相已经确定了,这就是老鼠不是鸭脖,而且也已经对涉事企业和负责人顶格处罚,那么顶格处罚能是什么处罚?
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没收其相关工具、设备、原料。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所以,一般情况下,涉事食堂要面临十万的罚款处罚,如果销售的货值金额超过一万,那么就按照最高20倍处罚。
有人说,仅仅罚款吊销许可证就算了,应该进监狱服刑,那么涉事人员能因此进监狱吗?
按照《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1)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的;
问题的关键在于事发后,这个老鼠头部已经被抛弃,因此就无法鉴定其是否含有致病微生物,因此无法认定是否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不过,就算无证据证明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不构成本罪但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该其他犯罪定罪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部门在第一次调查时,并未认定为老鼠头,显然工作存在过失,属于工作失职或者是过失渎职类行为,据此也会被追究违纪违法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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