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拽着女子头发,将其踢倒,并多次打耳光 ,这一起家里干仗事件引发了大家关注, 怀孕4个月被家暴?当地称女子先动手。 市妇联已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女子家中进行调查核实。乐平市涌山派出所表示,“值班民警已对该家庭进行调解。”
女子表示,自己都已经数不清被家暴过多次了。虽然自己觉得很对不起女儿,但还是要起诉离婚。可丈夫竟然还觉得自己没有错。
1、有网友表示,果然家暴只有0次与无数次之分!第一次时女子就应当果断离婚,现在受到的伤害更大,且还包括孩子。
也有网友表示,从婆婆两次的反应来看,婆婆还是明事理的,但奈何生了个打老婆的儿子,可悲可叹!
还有网友表示,如果女子起诉离婚,肚子里的孩子是否有必要留下,一定要谨重,毕竟一个人带孩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2、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论此事?女儿应当归谁抚养?
首先,对于家暴行为,我们应当零容忍,且法律也表示支持。
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也就是说,家暴不仅仅是家事,而是属于侵害他人身体健康权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必定会依法处理。
其次,一般情况下,首次家暴的,公安机关会出具告诫书。可女子声称自己被家暴的次数已经数不清了。这种情况下,警方就可以对其治安处罚。
注意!女子起诉离婚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以防止丈夫接触到自己后,又实施侵害行为。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再次,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一方家暴等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一方以家暴为由提出离婚,应当举证证明,而最简单有效的证据就是被家暴后的报警记录,且越多报警记录越能证明自己的主张。
也就是说,如果女子每次被家暴后都有报警,那么其提出离婚主张,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最后,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双方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换而言之,女儿现在是多少岁是其抚养权到底归谁抚养的关键。当然,女儿8周岁以上的话,女儿本人的意愿最为重要。至于肚子里的孩子,女子本人有权决定留与否。
有网友表示,打老婆的男人是最没用的,这种人没有必要留恋,必须果断离婚。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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