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商报报道称甘肃6岁女童疑遭生母朋友猥亵。6岁女儿被母亲带到宾馆疑遭生母朋友猥亵,丈夫报案后不服警方不予立案决定,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后获警方立案。4月22日,甘肃定西临洮当事人宋先生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家属得到警方反馈,认为不构罪。
2020年11月,宋先生和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带着6岁女儿离家出走。2021年暑假,妻子领女儿住进一男子在兰州登记的某宾馆客房,宋先生称这名男子趁妻子洗澡对女儿进行猥亵。2022年4月,妻子起诉宋先生要求离婚。
宋先生表示,事发当晚,3人挤一张大床就寝。“孩子说那天晚上,妈妈睡在中间,她睡在边上,那个叔叔睡在里边。”
宋先生告诉记者,女儿所受侵害并未停止,“第二次是在2020年底或者是2021年过年的年前,在这个男的家里面,又用手指……孩子第二天也告诉她母亲了,但她置之不理。”
宋先生认为是妻子把孩子领到他家里的,“这个男子家离我女儿姥姥家近近的。”
宋先生不服,向临洮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获受理。2022年11月,辖区派出所受案,临洮县公安局按刑事立案。
法律人士谭敏涛认为,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基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差,未成年人的口供较为关键。谭敏涛建议可以对未成年人受伤的部位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是否受到侵害,可以此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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