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鹰网事资讯了解到委员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 周世虹建议取消罪犯子女考公限制从科学的角度去看,确实老子是罪犯,不代表子女也是坏人。但从法律的角度去考虑,为什么要这么规定,就是让你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犯法就必须要承受付出的代价。父债子还,你不能说有错,否则就会出现更恶劣的后果。诚然,这种逻辑值得考量,但必要的惩罚手段还是必要的,否则犯罪成本低,一了百了,虽然很科学,也是人性,但会加大犯罪的群体,给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周委员认为:父母犯罪却影响子女考公,这种思维没有科学依据。他认为这纯粹是一种惯性思维,一人犯罪一人当,父母犯罪怎么能影响到子女身上?他的父亲不是好人就能肯定孩子就一定不是好人吗?
一般的,一个人参军、考公,甚至报考我们律师必须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都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甚至有些职业考试通过后,还需要进行政审。由此可见,犯罪记录对一个人的重要性!
那么,什么是犯罪记录呢?2021年12月31日,我们公布了《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一次明确规定了什么是犯罪记录。该规定的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同时专门指出: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也就是说,要确认一个人存在犯罪记录,必须是通过了法院的生效判决确认。
这一现象让我想起了始于周朝的“连坐制度”。在某种意义上,父母犯过罪子女受影响是与现代法治相悖的。不过,现实中又确实有几个人的人不怕坐牢、不怕罚款,只怕影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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