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阳市碧水兰庭小区突发杀人命案 男子朱某国勒死妻子女儿后自杀。警方发布权威通报称:2021年4月1日7时许,我局接碧水兰庭小区保安报警称: 碧水兰庭小区一居民家中有人死亡。接警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南环路派出所、刑侦大队、技术勘验等警力赶至现场开展调查。 初步查明: 2021年3月31日晚,家住碧水兰庭小区的朱某国(男,56岁)在家中将其妻子孙某(女,49岁)、其女儿朱某妍(女,21岁)勒死,留下遗书,在家中阳台自缢身亡。 目前,相关调查I作正在进行中。 请广 大网民不诽议,不传谣,尊重受害人。 对于 编造、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看到这个新闻心里非常不舒服。何仇何怨能把朝夕相处的家人勒死?而且杀人者最后还自杀了,谁来为受害人负责?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言外之意,本案中丈夫杀人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只是犯罪嫌疑人已经自杀,再去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已没有意义,但是可以由死者的亲属起诉杀人者亲属,要求民事赔偿。
但是官方通报中并没有直接说明杀人的原因,在前因并不明朗的情况下,最好还是等待最终的调查结果。但无论如何,丈夫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成立《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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