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男生向2名女生泼硫酸?校方回应:确有发生男生伤人事件,事发广东石油化工学院西城校区,12月28日,网曝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一男生上课时,用化学试剂浇到两名女生头上,导致女生受伤。时间视频从该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确有此事,事情发生在学校西城校区,涉事男子已被抓,校领导正在处理此事。
广东石油化工学院一男生在上课时向两位女生的头上泼了硫酸,两位受害人的头发当场冒烟,并发出惨叫,据悉这名男生性格有点孤僻,并且还是团支书。目前,公安已经介入调查。
【付律师说法】
1、浓硫酸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属于危化品,一般也不好获取,大学的化学实验室可能会有。从男生带着硫酸来到教室,并朝两位女生直接实施泼硫酸的违法行为来看。说明这位男生是有备而来,需要查明的是他的硫酸从哪获取的,若是从学校实验室拿的,学校在实验室材料管理上肯定是存有问题。
2、不管这位男生与两位受害女生具有什么过节,通过泼硫酸来报复的行为,肯定是不可取的。这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且主观恶性很大。这种犯罪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故意伤害,朝别人头上泼硫酸,很有可能就会导致受害人毁容。这种伤害不仅仅是肉体上,而且会给心理带来严重的创伤。
3、通过泼硫酸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这名男子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至于这名男学生会判多久,需要根据两名受害人的受伤程度,来最终予以认定。
4、三个都是学生,家长把他们送到学校,希望他们将来可以成材。现在因这名男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自己可能会被判刑,丧失了自由。而两位受害女生的身体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说不定还会有毁容的风险。他们的父母要是知道了,会有多么的伤心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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