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充当他人保护伞系谣言,造谣者被处理。近日,有网民在新浪微博多次发帖举报阳朔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充当他人“保护伞”,并保护纵容强奸杀人犯。阳朔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联系主要发帖人诸葛某芳等人,就其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发帖人诸葛某芳(阳朔县白沙镇人)因与其夫家亲戚发生矛盾恩怨,为发泄私愤而发布相关帖文,并故意捏造“城关派出所充当他人保护伞,并保护纵容强奸杀人犯”的情节。诸葛某芳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其兄诸葛良某的行为构成提供虚假证言。2020年7月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网上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 搜索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