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称腾讯从来没有催收过。关于腾讯申请法院冻结老干妈财产的事情,司法实践中称之为财产保全。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一方在起诉另一方时,为了防止另一方转移财产,可以在起诉前或者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暂时冻结另一方名下若干财产,以备在胜诉后执行。
财产保全不需要通知另一方,甚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默认都是不通知的。因为你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暂时先冻结对方相应财产,以防止对方恶意转移。如果在冻结前要通知对方,不是正好让对方事先获得消息,并因此把财产转移了吗?
那么,法院如何防止你恶意申请冻结对方财产呢?你需要提供担保。也就是说,如果你要冻结对方1600万的财产,你需要提供1600万的担保。如果最后你胜诉,则没事,但如果你败诉,则属于冻结错误,你要用担保的财产,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法院在此期间,只是扮演一个居中角色,基本不做实质审查,即只要你提供了担保,且案件本身事实相对比较清晰,就会配合办理保全冻结。因为大部分的保全冻结申请,都是在诉前或起诉同时办理的。在这个阶段,法院对案件还没开庭审理,没法判断具体案情走向。
从常理上来说,1600万的合同不是小合同,腾讯居然没发现自己被骗了,在起诉和保全之前都没有去调查清楚情况。按理说,这么多钱没付,在起诉之前应该会有和对方沟通协商的过程,或者也可以发个律师函,老干妈这种企业也不像没钱的。
那么,腾讯在起诉和保全之前,有没有尝试过这些合理的、必要的诉讼之外的解决方案?如果没有,那就有蛮横霸道的嫌疑了。毕竟,素有“南山必胜客”的腾讯,可是这方面的能手。而且这种大公司,负责法务的团队也是很忙的:“有人没给钱”?“去起诉了!”
所以,老干妈这个“从来没有催收过”的回应,似乎印证了上面的说法。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并且从法律层面来看,腾讯此举虽看似“不按套路出牌”,但也合法,直接拿着合同去起诉、保全是他们的合法权利,法律也没有规定在起诉之前原告必须要先去采取其他措施。这属于合法但不合理不合情的问题,看上去有点过分,但是合法行使权利、利用规则。
对于诉讼保全的相关问题,之前典叔说过,也有很多法律同行在说,这里我就不多说了。
- 搜索相关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