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男子酒吧搭讪不成恼羞成怒与女子打架,双方都被行拘。警方通报称2020年4月26日凌晨3时许,东阳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在城区某酒吧发生打架警情。接警后,民警快速赶赴现场处置。
当事男子李某在酒吧内看到女子吴某在单独喝酒,即过去搭讪邀请一同喝酒,结果被拒。李某回到自己桌位后被朋友嘲讽,后李某拿起打火机朝吴某扔去,吴某随即将打火机扔回李某,并起身冲向李某,李某见状也应声冲了过去,女子吴某率先抄起一把椅子砸向李某,李某挡下椅子后随即打了吴某两个巴掌,而后吴某又拿起桌上的一个金属台灯连续砸向李某脸部二下,后两人被酒吧人员劝开。案件造成李某脸部多处破裂、吴某下巴及手部红肿。
处罚依据:因李某对吴某搭讪遭拒,李某恼羞成怒后将打火机扔向吴某,而后李某又打了吴某两个巴掌,属于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情节较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因吴某向李某扔回打火机后,李某没有继续违法行为,并坐回自己位置,但吴某又起身冲向李某,同时抄起凳子砸向李某,而后又拿起桌上铁质台灯连续砸向李某面部,存在主观故意过错,属于殴打他人违法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吴某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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