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东恶势力团伙被判 13岁的女孩被引诱“卖处”,12岁的女生被强迫“接客”。发生在湖南邵东的强迫卖淫、引诱幼女卖淫案,目前涉案的5人已被判刑。2020年5月6日,邵东县法院对被告人温某作出的刑事判决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温某犯强迫卖淫罪和引诱幼女卖淫罪,一审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在这起强迫卖淫和引诱幼女卖淫的共同犯罪中,温某被认定为从犯。在此之前,主犯毛某被判刑十九年。2020年4月底,邵阳市中级法院驳回了毛某的申诉。另一从犯李某,已被一审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刑七年。此外,同案的宁某犯介绍卖淫罪,被一审判刑二年。涉案的嫖客王某,因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被邵东县法院以强奸罪判刑四年六个月。
多份刑事判决书显示,自2018年以来,毛某、温某、李某等人以在校学生为作案目标,在邵东县境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影响学校和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系恶势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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