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切实做好学校收费和学生资助工作。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23号)要求,加强和规范学校收退费管理,落实好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幼儿园和高校的收退费政策。同时,省教育厅将会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分行出台规定,将受疫情影响无力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学生纳入还款救助范围,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里的部署要求,聚焦特殊困难学生,优化建档立卡、低保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的就学信息库,实施“一对一”精准资助。要提前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适当延伸下沉办理点,减少学生跑腿和人员聚集。
三、强化保障,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双胜利
统筹抓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是教育系统面临的一次大考。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慎终如始,落细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责任和措施,奋力夺取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双胜利”。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医疗物资动态储备,提升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要求。要认真落实防输入、防反弹、防突发、防松懈的要求,不忽视任何一个细节,不留下任何一丝隐患,确保疫情不反弹。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着力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判、预警、预防、预演机制。要与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配合,准确把握、科学研判疫情发展态势,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预警机制。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进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卫生校园、健康校园、文明校园。要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防控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对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和学校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尚未复学的学校,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其完善开学方案、应急预案,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充足、可持续供应,帮助学校尽快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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